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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湖州市吴兴区和常山县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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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州市、衢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市政府《关于恳请批准湖州市吴兴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湖政[2021]19号)、衢州市政府《关于要求批准常山县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衢政[2021]1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湖州市吴兴区、常山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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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29期25-26,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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