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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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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人社发[2020]11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局):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同时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帮助企业稳定用工,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了解用工需求,可将需求信息免费发布在浙江人才网复工企业紧缺用工专区,也可直接联系当地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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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7期25-27,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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