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乾隆朝积累的财政问题到嘉庆时期开始显现,颙琰在嘉庆四年(1799)着手部分改革,在榷关方面主要表现为税额定额制取代了三年比较制。这个考成制度,使得清政府在榷税方面有了最低保证,与之相适应的处罚则例也逐步制定。定额制确保了清政府每年能从榷关获得500余万两的财政收入,除了关用和就近拨解军饷、河工外,剩余的200余万两是机动款项,成为清政府协饷和京饷的重要来源。这项制度经过道光朝的修修补补,影响了几乎整个晚清。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7-17,共1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