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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十法,交出高分“立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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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者,治之端也。"2015年7月30日,这是一个里程碑的日子,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温州、湖州、金华、衢州、台州等5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5年不断探索,5年创新实践,金华地方立法工作从零起步,从新手上路到步入正轨,在摸索中前进、在实践中成长,党领导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大主导立法作用不断增强、立法领域不断拓展、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法经验不断积累,构筑起了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基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人大》 2020年第11期38-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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