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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共财政建立在公共选择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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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何管好用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让这些钱花得透明、高效、用在刀刃上,一直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关于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决策部署,于2012年启动了市级部门预算分项审查改革,逐步建立健全部门预算专委审查、专家审查、公开听证、审议表决一整套程序,以及预算刚性约束和预算执行结果审计机制,通过扩大预算透明度,引入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让公共财政建立在公共选择的基础上,使得财政资金安排更加体现民意,同时也真正实现人大预算审查从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走在了全省前列。
作者 葛益平
出处 《浙江人大》 2020年第8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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