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导言:沉寂中的骚动众所周知,日本的刑事立(修)法,自其现行刑法于1907年颁布伊始至20世纪80年代泡沫经济的崩溃为止,历经了相当长时间的沉寂期。其间,虽悉数有过约10次的小幅修正,但此等修正实为“只更其表而未变其里”的细节增补。一如部分学者所言,“日本的刑事立法如金字塔般沉默,遂判例则如斯芬克斯像一般,傲然矗立于金字塔之前”。^(①)之所以会存在这一形象的描述,除日本于彼时极度吝惜对于刑事立法资源的大幅动用这一事实外,另一顾名思义的缘由在于,较之动辄诉诸立法手段而企图改弦更张的路径,日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倾向于将既已浮现的诸多问题交由司法实务以兹解决。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88-96,共9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