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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网络侵犯公民人格权行为的刑法规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第34批指导性案例述评 被引量:7

Criminal Law Regulation of Violation of Citizens’ Personality Right by Means of Information Networks-Review of the 34th Batch of Guiding Cases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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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为社会公众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有时也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而导致网络空间乱象丛生。其中,肆意诋毁他人名誉、窥探他人隐私等行为严重侵害他人人格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34批指导性案例以“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包括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网络诽谤,网络侮辱,偷拍他人隐私贩卖、传播牟利,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五件关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集中展现了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自觉能动履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惩处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秩序。深入理解本批检察指导性案例的选编背景、主要考虑、鲜明特点、指导意义,能够更好使其示范、引领、指导检察办案,积极适应、不断满足网络时代和民法典时代人民群众更高的法治需求。
作者 陈国庆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3-16,共14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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