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国国际裁判管辖权规则的确立历经《涉外私法》、2001年《国际私法》和2022年《国际私法》三个时期,从无相关规定到确立原则性规定,最终通过全面梳理、修订国际裁判管辖权规则并将其纳入国际私法法典,实现了立法上国际裁判管辖权规则的系统化和体系化。新修订的《国际私法》在国际裁判管辖权的总则部分对民事程序法上的一般管辖、关联案件的管辖、反诉管辖、协议管辖、辩论管辖、专属管辖等管辖规则如何适用于涉外案件进行了规制,针对涉外案件特有的平行诉讼、不方便法院地法理、保全处分及非讼案件的管辖等新设了规定。分则部分则按照不同法律关系,针对宣告失踪案件、股东之诉、知识产权合同及侵权之诉、合同及侵权之诉、亲族继承案件、票据诉讼、海商案件等分别规定了细致的国际裁判管辖权规则。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22年第1期354-372,共19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