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转良好的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西北边疆地区与周边邻国不断深入的商事交往产生大量跨境商事争议,但这类争议难以得到高效解决,影响了西北边疆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国际社会已经出现了国际私法模式、国家合作模式、海湾地区模式和新加坡模式,为我国引领构建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国与西北边疆邻国将立足于司法合作的整体定位,充分发挥边疆地区法院的全球治理功能,通过缔结小型横向司法合作协议、增加边疆地区法院的适度自主权及信息技术的运用,走符合区域实际的特色化道路是我国西北边疆地区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模式运行的方向。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21年第1期129-143,共15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基金
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海外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9M653895XB)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