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惠原则是国家之间通过条约等途径或形式在进行司法协助时相互给予的便利待遇或给予便利的保证,对于全球法院判决的自由流动具有重要影响。《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的出台并不意味着互惠原则的湮灭或消逝,互惠原则仍将是外国判决承认执行的重要条件。各国在实践中,多采用条约互惠、事实互惠、法律互惠、推定互惠等标准来认定互惠关系,每种认定标准都各有其利弊,若仅单独采用其中某一标准,不利于发挥互惠关系的激励作用。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19年第1期-,共17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美贸易争端背景下我国应对美国长臂管辖权的法律机制研究”(批准号:19AFX025)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