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跨境网络消费蓬勃发展,相关争议不断涌现。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虽然单独规定了消费者合同的法律适用,但面对网络环境下跨境消费者合同纠纷,却因客观连结点的非地理性、主观连结点的适用矛盾、强制性规则保护的缺失而陷入困境。本文试从中国和欧盟的两个案例入手,同时借鉴欧盟《罗马条例Ⅰ》和美国冲突法实践的经验,提出纳入新型网络连结点、引入并限制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增加强制性规则兜底保护的建议,以期完善相关立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8年第2期92-107,共16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新发展及中国法律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7BFX21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