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涉及65个国家和地区,各国法律和文化差异导致商事及投资风险较大。其中,投资争端涉及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的矛盾,在"一带一路"的合作共赢战略中尤需关注。目前,投资争端多采取仲裁的解决方式,调解应用较少。调解方式突出争端解决中中立第三方的引导作用,更符合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以调解这一温和的争端解决模式为核,心,建立"调解+仲裁""调解+诉讼"等模式的多元化争端解决中心,强调争端解决信息化建设,是就"一带一路"争端解决而作出的重要尝试。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8年第1期200-212,共13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专项:创新“一带一路”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18VSJ04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