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应对不断攀升的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和持续紧张的医患关系,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尝试不仅在中国逐渐开展,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在试图建立非诉争议解决机制,以减轻通过诉讼途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所带来的烦琐冗杂的诉讼程序和高额花费等诉累。2010年美国纽约州开展了一项为期5年,以推广和评估法官为主导的医疗事故争议谈判机制项目。本文对纽约州这一独具特色的医疗事故谈判机制予以探析,并通过现有文献和公开数据对此机制近年来实施效果予以评价,包括新机制对争议解决的时间和费用的影响,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等。本文认为,谈判和解机制的自愿性、法官医学知识的课程培训计划、法官谈判沟通技巧的重点训练、主管行政机构的参与是该机制得以成功运行的重要因素。本文认为,法官指导下的医疗事故谈判和解机制值得我国借鉴,但适用时应注意法官医学知识及谈判技巧的培训、法官的公正性和评估机制的设立。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7年第2期250-258,共9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