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法律制度以主权国家所管辖的领土区域为法律的地理空间,而国际冲突法制度也将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法域"作为法律的空间区域;GATT/WTO这一当今世界最大的经济组织创造性地将拥有独立对外贸易权利的"单独关税区域"作为其成员方。随着国际法功能和调整范围的丰富,国际法律区域必将形成多元化的局面。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4年第1期249-265,共17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