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可划分为四个时期:欧共体时期、马约时期、阿约时期及尼斯条约时期,以1999年起生效的《阿姆斯特丹条约》为标志,欧盟统一国际私法运动的主要方式由从前的依靠各成员国谈判签订国际私法条约的方式,改变为由欧盟直接以规则或指令等进行立法的方式。从此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其对世界范围内的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及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都将产生影响。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2年第1期22-37,共16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基金
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欧盟国际私法研究”(项目负责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肖永平教授)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