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7月底,我国建设银行接到该行伦敦代表处发来的传真,得知意大利OET公司以担保纠纷为由在意大利米兰民事法院起诉该行,诉讼标的为3,490,747美元。法院于1997年10月9日缺席判决建设银行败诉。1998年7月10日,OET公司在英国高等法院王座庭申请英国法院承认该判决,并于8月15日后强制执行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的财产。该行知此紧急情况后,迅疾组织力量对该案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对此涉外诉讼进行了正确及时的处理。1999年元月10日,英国法院作出了我国建设银行胜诉的判决,此诉讼圆满结束。现将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1999年第1期496-497,共2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