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台湾回归祖国,中国将出现"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局面,即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大陆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仍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各自实行的法律制度基本不变(1),形成各自独立的法域。与此同时,随着大陆地区进一步改革开放,与其他地区关系的日益密切,中华经济区的形成,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四大法域之间民商事交往迅速发展,四法域间解决法律冲突,进行司法协助显得非常重要。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1998年第1期316-327,共12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