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恶犬伤人谁担责?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市一小区内发生大型犬撕咬女童事件,引发社会热议。人们在同情女童、谴责恶犬伤人的同时,不禁发问:犬主人是否涉及刑事责任?律师点评: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从网上流传的监控视频看,黑色犬没有拴狗绳,且没有看见狗主人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等民事责任。如果犬主人未履行看管义务,导致禁养犬或者烈性犬等犬只伤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构成下列罪名而承担刑事责任:第一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出处
《中国工人》
2023年第11期16-17,共2页
Chinese Wor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