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印发〈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明确要求探索将财政扶贫等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开发经营,形成的资产收益分红权可按规定折股量化到低收入农户和村集体,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获得稳定收益。在结对帮扶走访中,我们发现早在2017年温州市就出台实施意见,选取瓯海、洞头、平阳、泰顺、苍南等地实施一批试点项目。据统计,目前温州实施110个财政扶贫资金折股量化扶贫项目,共投入扶贫资金1.8亿元,撬动各种社会资本总投入预计达到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