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放生”的本意多指民间开展的活动,多是一种随缘性的善举,然而,在芜湖市,每年除了政府规划指导下开展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外,也有些社会、宗教团体、群众个人不定时、不定点、不定物种、随意性地在天然或公共水域开展“放生”水生生物活动。这类“放生”者对科学“放生”知识上、认知上的缺乏,进行不科学性的、盲目性的、随意性的“放生”,同时,由于缺乏针对的执法监管,这类“放生”行为,不仅产生许多经济、社会负面效应,也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威胁生态安全。
出处
《渔业致富指南》
2023年第10期17-21,共5页
Fishery Guide to be 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