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孟子认为,只有天才能授天下于人,而天意由民意所体现,因此民心所向之人得到的天下,就是天授予的天下。孟子主张,通过荐、继、诛、王四种政治权力更迭方式成为新天子者,受民众拥护,这四种方式因而具有正当性;通过霸、篡两种政治权力更迭方式成为新天子者,不受民众拥护,这两种方式不具有正当性。天意为王者所必需,孟子用天意赋予王以正当性,使王得以在道义层面与荐、继、诛保持一致,并与霸、篡有所区别。然而在现实中,民众的行为并不一定能准确反映民心的向背,因此天意也就无法准确把握。孟子将天意这一抽象概念加入自己的政治学说中,是想要借此凸显王相较于其他政权更迭方式的优越性,从而劝说诸侯行王道,实现其救民于水火的目的。如此看来,孟子政治权力正当性理论建构的真正重点,仍然在于民,而不在于天。
出处
《原道》
2022年第1期3-12,共10页
基金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孟子》日译匡谬补缮研究”(19PJC080)
上海市“世界文学多样性与文明互鉴”创新团队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