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认为,先秦时期是我国阶级社会运行的初始阶段,包括夏商周等奴隶制社会时期及其向封建社会转型的春秋战国时期。尽管先秦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但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创设了比较完备的税收制度,形成了以“取之有道”为核心要旨的税收思想。先秦税收思想要点主要包括:以土地质量及其地理条件为客观依据而形成的赋税公平的税收思想;以轻徭役薄赋敛、关市讥而不征以及税收减免优惠为表现形式的轻徭薄赋的税收思想;以“无夺民时”和“使民以时”为主观要求的赋税优位的税收思想;以“常征租税”和“公平执法”为实施标准形成的赋税法治的税收思想。先秦时期的这些税收思想,从客观依据、表现形式、主观要求和实施标准等维度,开显和塑造了传统中国的税收之制与税收之道,为传统中国社会税收制度和税收思想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出处
《原道》
2021年第2期161-172,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