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告是并排坐着的两位父亲。被告席由课桌拼成,蒙着红布,摆了"被告"标牌。法庭设在一所乡村学校三面环山的操场上,这场审判也与学校有关。两位素不相识的父亲因为相同的案由成为被告:他们的孩子都是这所学校的学生,但因为不同的原因辍学,短则3个月、长则3年多。多次劝返无果后,云南省丘北县官寨乡人民政府作为原告,起诉这些孩子的监护人,请求法庭敦促他们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把孩子送回学校。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20年第1期78-80,共3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