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银行作为个体被观察时,其经营内核表现为:从社会吸收资金形成负债并通过放贷形成资产,并从中获取存贷利差。从这点看,银行与一般金融机构似乎并无二致。因此,倘若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在吸收资金(形成负债)与放贷(投放资产)两个环节上的效率足够高,完全有可能在未来某一时刻取代银行,让银行成为历史行业。但若将社会全体银行视作为一个整体再进行观察,情况则截然相反:恰恰是银行(且仅有银行)放贷的行为最终创造了社会流通货币。倘若没有银行,社会上绝大多数流通货币都会不复存在,更不用提所谓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了。本文从货币创造机制理论出发,阐述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的核心差异,以及为何要对银行系统实施严格监管的原因。目的是为了在各类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当下,通过对银行核心价值的底层逻辑解析,阐明作者对于银行业的两个基本观点:1.银行产业相对其他金融机构具备独一无二的价值,只要货币机制不变,银行就不可能被其他金融机构所取代;2.银行运行机制决定了其对公共资源拥有极强的动员力且代价不菲,因此针对银行的金融监管必要且必须严厉。
出处
《时代金融》
2021年第7期38-41,共4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