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疫情之后,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如何完善,此前如火如荼的带量采购走向何方,医保目录是否接着调整……医保制度改革的最新基调终于明确。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出处
《时代金融》
2020年第10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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