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魏六朝时期的乐府歌辞主要以歌、曲、讴、谣、操、引、行、吟等命名,这些歌辞名称反映了各自不同的音乐形式和表演风格。而乐府诗的命题方式又有据辞立题、因事立题、以曲代题、曲辞合题四种类型,反映了乐府诗各自不同的音乐形态和诗乐观念。据辞立题反映了人们对乐府诗音乐特性的重视;因事立题突出了歌辞的礼乐文化功能;以曲代题反映了民间乐府歌曲“以乐存辞”“依曲而歌”的音乐性质;曲辞合题既突出了曲调的音乐旋律,又强调了歌辞的内容。齐梁文人拟乐府对“赋题法”的使用,逐渐构建起拟乐府主题与曲题的对应关系,极大地拓展了文人拟乐府的自由空间,在体制结构、题材、主题等方面为乐府诗随时而变提供了条件,从而开启了唐代古题乐府、歌行体和新题乐府兴盛繁荣的新局面。
出处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49-57,2,共10页
Journal of Yulin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诗词曲源流史”(11&ZD105)
汉魏六朝诗体研究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