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进程中,量刑情节数量化作为一种抽象量刑方法,有着确定内涵。但以精确数学为基础的量刑情节数量化所导致的机械式运算、倒推式裁量、失衡性结果和虚化性监督的困境,并未因量刑规范化改革"新一轮试行"而消解。破题之要诀乃在于援引模糊数学对量刑方法予以改造,以承载量刑情节评价的模糊性。一方面,模糊数学所具有的"亦此亦彼"多值逻辑与量刑本体指导下量刑情节的相对性、辩证性相符合;另一方面,模糊数学所具有的"非可加性"与以模糊价值评判为特征的量刑情节"非可加性"相一致。
出处
《量刑研究》
2019年第2期117-143,共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