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17年,22岁的济慈(John Keats)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诗集《诗歌》。这其中就有著名的十四行诗the Grasshopper and the Cricket,这是英语诗歌中最优秀的诗篇之一。根据济慈的传记资料记载,1816年12月30日这天的夜晚,济慈和朋友们聚在李·亨特家中,围坐在炉火旁,大家的话题转到了蟋蟀上来。有人说它是“壁炉边欢乐的小蝈蝈”。李·亨特是当时的一位激进的文学先辈,他提议用《蝈蝈与蟋蟀》为题目,大家即席赋诗,限时一刻钟,结果济慈最先完成。李·亨特接过济慈的诗,才读了头一行,便夸赞:“一起头便不凡!”
出处
《阅读与成才》
2022年第4期84-8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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