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市本级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延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31日延安市市本级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陕西省租赁型保障房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陕建发〔2014〕415号)、《陕西省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资〔2019〕17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