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科技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8月5日科技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为全面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