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地(市)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各高等院校,机关各处室、厅所属事业单位: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30号)要求和教育厅工作方案,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促进公平、公正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等3个配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