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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风景“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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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小学各年级的语文阅读教学都要重视对文本的朗读,要让孩子充分地读,在流畅的朗读中整体感知,在真正走进文本时有所感悟;要让孩子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领会文本中所蕴含的感情,进而受到积极情感的熏陶。对于朗读的这一要求,《语文课程标准》在年级阶段性目标中也指出,从一年级开始,就应该指导学生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文本,逐步培养起学生朗读的兴趣,最终为学生的语文素养提升打好基础。
作者 卢国蓉
出处 《新作文(小学低年级版)》 2020年第12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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