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失信惩戒机制是建设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失信现象已遍及社会各个领域,牵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机关等各类主体,社会信用危机已初见端倪,且呈日益严峻之势,仅靠传统信用德治已不足以遏制,为此应加强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基于此,本文阐析了失信惩戒内涵特性,阐述了当前加强失信惩戒的意义,分析失信惩戒制度实施中的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的对策。
出处
《中国信用》
2021年第12期109-112,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