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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水运领域两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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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两项证明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该措施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根据《方案》,水运领域首批两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一是办理"从事内地与台湾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仅限于内地企业办理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散杂货和集装箱班轮货物运输)"时.
作者 何玲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信用》 2021年第5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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