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5月9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某科技有限公负责人李某到宜昌工商局信用监管分局反映:“公司已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怎么办理手续的痕迹网上还可以看到,导致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认为信用不良,没有续签合同,给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李某焦急地说:“去年9月份,工商部门通知我们公司被确定为双随机年报信息抽查对象,要求公司提供有关材料接受检查。检查后,说公司年报中的股东出资信息和资产状况信息两项均不正确,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于是将我们公司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由于对企业年报公示系统操作不熟练,填报不够慎重,导致股东信息和资产状况信息录入错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我们发现问题后立刻更正年报中的错误,办理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的手续,但是经营不良记录仍然留有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