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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的双重模式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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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非常严峻又极其重要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既不在于如何对网络运营者严加监管,也不在于如何对个人慷慨赋权,而是如何进行恰当的制度设计,使我们能够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作出真正符合自身利益的决定。信息生产、聚合和分发是网络运营者业务的本质。但与传统的有形产品明显不同,网络运营者的信息产品供给遵循着另一种经济逻辑:在缺乏法定垄断权(如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信息产品在理论上不得不以近乎于免费的价格出售,以薄利多销的策略摊销固定成本。
作者 张新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信用》 2018年第5期100-10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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