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出于对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和满足社会需求等多重目标的考量,以赋权形式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但在未充分考虑社会组织承接能力前提下进行赋权,易导致慈善事业社会化水平不足,影响其开展效果,即为无序赋权的危害。基于相关理论和实践,提出一种实现有序赋权的渐进之道,可称之为"渐进式赋权"。"渐进式赋权"经历了"政府全能-社会组织依附式参与""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半依附式参与"和"政府监督-社会组织自主运作"三个阶段的演变,遵照了当代慈善事业中多主体间的互动机理,通过落实渐进策略中的十一项准则,实现政府向社会组织有序让渡自主决策权和行动权,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城市治理中的主体性功能,推动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77-88,共12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慈善组织的治理和监督机制研究”(编号:20&ZD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