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在司法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发了对大数据证据的关注。大数据证据是指对海量数据技术分析后所获得的分析结果,将其视为鉴定意见较为合适。通过现状分析大数据证据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并结合对美国的比较法研究,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通过行为建模和统计建模以及特殊经验与一般经验的转化解释大数据证据的关联性;通过事前预防和事后审查以避免算法歧视;通过增加控方义务与辩方权利以保障控辩平等,最终实现大数据证据的价值。
基金
2020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大数据证据’在诉讼证明中的运用研究”(2020YBFX4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