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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胡某某故意杀人案谈无罪改判死缓的抗诉经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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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抗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通过刑事抗诉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司法实践中,面对在案证据存在部分矛盾且缺乏关联性的情形,检察机关应重点做好排除矛盾证据、补充收集DNA等关联性证据、固定视听资料证据、查证口供等可采性证据、论证无法查清的其他证据、验证可能出错的疑点性证据等工作。庭审中,公诉人应综合运用证据,实现由庭前承办检察官内心确信向庭上法官内心确信的转移,力图解决争议、揭示真相、证明事实,实现司法正义。
作者 靳国忠 钟政
出处 《刑事法判解》 2019年第2期146-157,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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