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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指定监管场地高质量发展 助推我省口岸能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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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产品是河南省第三大类进口产品。海关总署对肉类、粮食、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等特定进境货物实施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监管制度。目前,我省监管场地共7个,其中进境肉类监管场地3个,进境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水果监管场地各1个,进境粮食监管场地1个。通过推动监管场地发展,有利于挖掘河南农产品进口潜力,并以此为切口全面提升口岸营商环境,使口岸从“分拨贸易”真正走向产业链深度嵌入。(一)挖掘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市场扩容。加快完善“扩进口”与“促消费”相结合的机制。
作者 曹亚军
出处 《协商论坛》 2023年第11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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