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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化社会中的刑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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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罚是“法的象征性示范”,应当以犯罪时具有明显社会效力的法律规范为前提。因为统一、移民、社交媒体等多种因素,德国从组织化社会转向了碎片化社会,传统的法益保护论,已经不再能合理说明碎片化社会中的刑法根据。刑法的适用,并不必然符合抽象超验的正义观念。刑法的复杂程度提高,系统性立法与情景型立法并存,刑法需要促进实体的稳定。在碎片化的社会中,规范违反说才是更有说服力的刑罚理论。刑法科学应当更努力地去倾听具有社会效力的规范的声音,才能对刑事立法机关有现实的影响。
作者 谭淦(译)
出处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2期34-47,共14页 Crimin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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