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权限扩张和立法活动的频繁,欧洲立法对刑法产生影响的范围和深度不断增加,这对于“刑法纯粹是国内法事项”的传统观念造成了很大冲击。许多欧洲法律文件规定了刑法的运用,并对欧盟各成员国本国的刑法制定具有约束力,但是欧洲立法却缺乏得到明确承认的、透明且合理的刑事政策原则的指导和约束。有鉴于此,2008年4月,来自欧盟10个成员国的14名刑法学者在德国慕尼黑大学成立了“欧洲刑事政策倡议”(ECPI)工作组。这是一个致力于促进在欧盟一级制定协调一致的刑事政策的国际学者团体,目的是通过分析现行和拟议的欧洲立法,促进尊重基本法律原则,如合法性、合比例性、辅助性或一致性(协调性)原则、罪责或法治原则以及个人自由原则等。“欧洲刑事政策倡议”工作组于2009年首次发表的《欧洲刑事政策宣言》中所承认的一系列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不仅以欧洲法为依据,而且与大多数成员国刑法体系中认可的原则非常类似。***值得注意的是,从此份宣言来看,欧洲法语境下的“刑事政策”,与我国语境中所论“刑事政策”似有很大不同。因此,在进行比较法研究或借鉴时,尤其在与“刑事政策”有关的问题上,应意识到这一重要差异。
出处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1期93-107,共15页
Crimin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