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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情况不明中的禁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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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是帕夫利克教授为庆祝诺伊曼教授七十岁生日而作。帕夫利克教授从其“公民的不法”思想出发,讨论法律情况不明中的禁止错误问题。德国刑法的主流观点,仍是从心理角度理解错误问题。法律情况不明的情形是行为人的信息缺乏问题,要通过主观归责的讨论来解决。帕夫利克教授认为,刑事不法是公民对其作为现有自由秩序的承载者而承担的协力义务的违反,因此,判断刑事不法的根据,在于行为的客观意义内容,即其行为客观上是否构成对该协力义务的明确否认;行为是否成立禁止错误,也因此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帕夫利克教授进一步提出,判断行为是否客观上违反了该协力义务,应根据具有现实影响力的法律解释。
作者 谭淦(译)
出处 《刑事法评论》 2021年第1期191-203,共13页 Crimin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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