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社会经济行为的样式和数量日益增多,进入刑法视野的经济犯罪行为涌如春笋,刑民交叉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帅英骗保案"可谓最为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之一,该案的通说结论在刑法体系内部存在矛盾,且在面对刑法平等原则的追问时难以自圆其说,应予纠正。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分析理念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摒弃"先刑观念"、纠偏"刑民互斥"成为了刑民交叉理论发展的必由之路,而此举的核心要义在于保护各法的规范目的。法律效果是评价主体基于规范目的对行为所作出的能动反应,保护规范目的应当成为解析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的基本原理。在分析具体问题时,应以"刑民分别评价"为原则,以"刑事看行为,民事看关系"为进路,排除最终法律效果对行为在他法领域评价的影响,以得出准确、合理的结论。
出处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8年第1期641-661,共21页
Crimin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