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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日递交辞呈,为何也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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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上班,由于工作不顺心,我遂决意辞职并提前30天向用工单位递交了辞呈,明确我将在一个月后离职。可我如期离职后,劳务派遣公司却以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我赔偿其3万元培训费用。请问:劳务派遣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作者 廖春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农村》 2024年第1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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