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辞职交接中发生伤残,单位也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四个月前,因公司拖欠我的工资,我向公司提交了辞呈。公司表示同意,并要求我完成工作交接。不料,我次日前往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时却遭遇车祸,不仅花去7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10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不必承担事故责任。鉴于公司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我曾要求公司赔偿,但公司以我已提出辞职,不再属于公司员工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请问:公司究竟应否担责?
作者 颜东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农村》 2019年第11期36-3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