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格物致知"是《大学》"八条目"的起始环节,更是宋明儒者工夫修养的核心论题。基于"性即理"与"心即理"的本体论之差异,朱子和王阳明分别提出了"即物穷理"说与"致良知"说两种不同类型的诠释模式。相比较而言,朱子的格物致知论呈现出"外格于物"的知识主义特征,王阳明的格物致知论则表征为"内格于心"的道德主义色彩。中晚明以来,以阳明学者为主体的士人群体热衷于讨论格物致知之辨。刘宗周称:"格物之说,古今聚讼者有七十二家。"①但是,他们更多是对王阳明"致良知"说的发展和完善,朱子"即物穷理"说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出处
《朱子学研究》
2020年第2期110-121,共12页
Zhuism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