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哲学是人类发展历史长河中一种独特的知识形态,在古代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近现代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广泛影响与深刻启迪。老子对自然界根本规律的许多方面,都做了深入探讨,从而形成了独到的自然哲学思想理念。作为中国哲学中的一大构成部分,老子自然哲学对人、自然、社会等问题有着独特的看法和思考方式。就整体上看,老子自然哲学的内容包括了宇宙本根论、自然结构论、天人关系论、社会法则论、身心涵养论,其思想特点主要表现在:强调“道”的意义及作用,描述“道”的混沌性与“人”在“域中”的地位,重视反向运动、对立面的转化与生命的复归。在《道德经》中,“道”作为核心基础概念,通过象征、比拟等言说方式,使抽象的义理得以逻辑与历史的印证。老子娴熟而巧妙地运用了一个重要的思维法则——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他将“道”作为构造自然哲学思想体系的逻辑起点;在确定逻辑起点后,找出中介,并且落实于具体的身国治理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并没有将抽象同具体截然割裂开来。实际上,他采用的是一种“抽象—具体”的上升方式阐述其自然哲学思想体系。这种方式就是在“抽象—具体”之间建立强联系,以期寻得万物之间的联系,并建立集关系、特征、性质等为统一整体的理论。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宋会要》科技思想的搜集、整理与当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21BX053)
厦门社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厦社科研[2023]B01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