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8—1930年间,上海特别市吴淞区的财神庙的庙产被市政府收归市有,殿宇被中国国民党上海特别市第八区党务指导委员会用作办公场所。本文叙述了财神庙及庙产概况、被处理的经过,阐述了国民政府相关政策与此案的关系,以及由此案引发的思考。从中,我们可以形象地看到各方势力对庙产的觊觎和争夺,政策的荒谬和不定,市、区的党、政部门实施政策的随意和强横,地方势力的贪婪和腐败,僧人的无助和凄惨;还可发现,此案是国民政府用不同态度对待不同宗教的结果,是国民政府以党治国政治体制在宗教管理上的写照。此案发生期间,正逢国民政府佛、道教政策制定和试错初期。因此,财神庙的结局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出处
《宏德学刊》
2022年第1期3-15,共13页
Journal of Hong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