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本科教育是培养各类法学专门人才的基础性环节,“德法兼修”对于法学专门人才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格养成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但目前存在对于“德法兼修”基本内涵的认识不尽全面,专题培训尚未普及,内容体系建设不够完整,课程设置参差不齐,实践环节较为薄弱,监控指导评价未尽严格等方面不同程度的问题。“德法兼修”具有教学主体的双重性,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二维性,过程的动态性和环节严密性,以及实施的系统性等基本内涵。为此,需要依循主体、内容、过程、实效的路径和系统性角度予以较为全面的审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具体包括提升师资队伍“德法兼修”素养的主体保障,完善“德法兼修”知识内容建设的传授保障,严密环节上的“德法兼修”实施过程保障,加大设施场地基地建设的践行“德法兼修”物质保障,加强教学管理的践行“德法兼修”机制保障等。
基金
湘潭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德法兼修融入法学本科教育的路径研究”